
以比赛促学习
执法局代表管委获得市价格法知识竞赛第四名 近日,为纪念《价格法》颁布十周年,泰安市物价局在泰安电视台演播大厅举办了全市价格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执法局机动执法大队队员刘洪利、姜超、牛晓丽三名同志代表泰山管委参加了决赛,并取得第四名的佳绩。
此次价格法规电视知识竞赛,自4月开始进行初赛,来自全市的 12个代表队参加了比赛。机动大队三名参赛同志认真准备,合理解决工学矛盾,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对《价格法》、《山东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价格监测规定》等9部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全面的学习,经过预赛、决赛两个环节的激烈角逐,最终获得了较好的成绩,为管委、执法局赢得了荣誉。此次比赛起到了良好的宣传和教育作用,使广大经营业户和消费者更深入的了解和掌握《价格法》,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增强了法制观念和依法规范价格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