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广场大队正规化建设,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广场大队每旬至少安排一次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三次学习(一次政治学习,两次业务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并做好记录。
2、集中学习一般以中队为单位组织,学习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分析、执法业务、规章制度等。
3、办公室每季安排学习培训计划,明确学习内容、方法和要求,并负责学习培训和考试的协调、督导和检查工作。
4、集体学习要注重效果,密切联系各自的工作实际,同时注重学习方式、方法的灵活性,切实达到提高思想觉悟,提高业务素质的目的。
5、加强对集体学习的领导。大队的主要负责人是组织集体学习的第一责任人,办公室要对各中队的学习考勤制度和专门的学习笔记等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将集中学习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6、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执法工作水平和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7、广场大队每年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业务知识考试,对考试不合格者,给予待岗学习处理,当年考核等级不能评定为优秀,连续两年考试不合格者,调离执法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