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管理行政执法局贯彻
《泰安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实施方案
《泰安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以下简称《评查办法》)已由市政府批准、公布,并于2007年5月1日起实施。为有效贯彻落实《评查办法》,通过案卷整理工作解决目前案卷中普遍存在问题,严格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和文书案卷归档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案卷整理的依据
卷宗整理的主要依据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评查办法》和《泰山管理行政执法局办案管理规定》、《泰山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二、具体安排
1、学习贯彻阶段(2007年6月10日——6月30日)。
各执法大队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评查办法》及局里有关文书卷宗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局监督科对各大队案件审查人员和文书档案管理人员组织集体学习、统一培训,进一步明确案卷评查工作的意义、内容和案卷整理工作的方法步骤。
2、查找问题阶段(2007年7月1日——7月31日)。
各执法大队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正在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和已办结但未归档的案卷逐一进行检查。组织本大队执法办案人员开展案卷自查自纠、互查互审及交叉检查,也可采取典型案例研讨会和案卷评析会等形式,及时发现、梳理执法办案和案卷归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案卷整理阶段(2007年8月1日——9月30日)。
本着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大队案件审查人员、文书档案管理人员到执法局档案室对所属已归档卷宗一一进行整改,要求按照《评查办法》和局有关规定先内容、后形式,统一标准、统一格式进行整改和整理。不允许随意抽出或增加卷内材料,确属必须,经请示局领导后可以剔出或补充材料。
4、检查验收阶段(2007年10月1日——10月31日)。
各执法大队对所属案卷整理完毕后统一由执法监督科检查验收。对合格的案卷予以归档,对仍存在问题的案卷,交由责任人再次进行整改。以高质量的卷宗迎接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小组的评查。
三、组织领导:
成立泰山管理行政执法局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陆宝春同志任组长,王岢庆、曲敬海同志任副组长,于瑞文、刘泽东、孙学武、张继亮、叶鹏、王杰、樊东进、葛遵瑞、贾泽旭、亓有孝、金卫东同志为成员。
各执法大队要高度重视此次案卷评查活动,认真制定案卷整理方案,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责任,保证措施、人员、效果到位,搞好组织协调,周密安排实施,确保案卷整理活动落到实处。
四、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执法大队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领会案卷评查的重要意义,真正把案卷评查工作作为完善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的契机。
2、明确要求、规范操作。
各执法大队通过认真学习《评查办法》和局里有关文书卷宗的管理制度和规定,明确案卷整理的要求,并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开展案卷整理工作。
3、明确分工、量化责任。
各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对案卷质量负责,案件审查人员、文书档案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案卷整理工作。案卷整理情况纳入执法局年终目标考核。
4、认真总结、严格落实。
案卷整理完毕后,各执法大队要及时进行总结。对案件办理和卷宗制作、整理形成统一标准,自觉地贯彻落实到日常的执法工作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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